医务管理
医院将秉承“厚德、精医、博爱、创新”的院训,全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,向“数字化管理、人性化管理、高科技创新、低成本高效运营”现代化学习型医院的目标前进。
一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享有的权利
1、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,进行医学检查、疾病调查、医学处置、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,选择合理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方案;
2、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,获得与本人执业行为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;
3、从事医学研究、学术交流,参加专业学术团体;
4、参加专业培训,接受继续医学教育;
5、在执业活动中,人格尊严、人身安全不受侵犯;
6、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,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;
7、对所在机构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,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。
二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履行的义务
1、遵守法律、法规,遵守技术操作规范;
2、树立敬业精神,遵守职业道德,履行医师职责,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;
3、关心、爱护、尊重患者,保护患者的隐私;
4、努力钻研业务,更新知识,提高专业技术水平;
5、从事科学研究,发展医学科学;
6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,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等;
7、维护病人健康,减轻痛苦的义务;
8、解释说明与履行知情同意原则的义务;
9、保守秘密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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